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7月14日下午,我校在校部507会议室召开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赵杰,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管又飞,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邵淑娟及其他委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赵杰主持。
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华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对《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大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及《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5个文件的修订内容进行汇报,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到会委员就科学设置多维度博士学位授予学术标准、规范使用sci论文相关指标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审议通过上述文件。会议还对导师遴选名单及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表决。
赵杰指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会议修订的系列文件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痼疾、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有重要作用。赵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凝聚共识、高度重视,不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二要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对导师考核和论文质量的把关作用,科学设置高水平论文的评价标准;三要广泛调研、充分研讨,科学建立学术水平的多维评价标准,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建立有不同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