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我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校部507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赵杰,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邵淑娟及其他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赵杰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审议我校2021年冬季学位授予、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以及《大连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华、教务处处长尹剑和相关分委员会主席对我校2021年冬季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审核情况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汇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秀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苏红分别对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进行汇报。与会委员认真审核、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上述内容。
赵杰总结指出,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学位分委员会在疫情防控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特殊时期克服困难如期高质量完成学位授予及导师遴选的审核工作,对确保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顺利召开、毕业生顺利获得学位及顺利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对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切实发挥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作用,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更好地发挥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及导师遴选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和导师遴选标准,进一步提升我校导师队伍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